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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动2016年黑龙江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3-28 16:16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本着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约束、循序渐进、群众公认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党委决定于329日正式启动2016年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依然采取全员网上填写测评票的方式。

二、考核时间

网上测评考核时间为329-47日。

三、账号发放时间

请各单位于329日上午9点到党委组织部716室领取本单位的网上测评用户名、密码。

四、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请于本周三召开职工大会专门部署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此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6年黑龙江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7328

 

 

 

2016年黑龙江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本着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约束、循序渐进、群众公认的原则,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年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在考核范围),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要素

(一)处级领导班子测评考核要素

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等。

2.领导能力。主要包括科学决策、管理驾驭等能力。

3.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能和服务基层等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两个责任的落实执行、工作作风、党务(政务)公开等。

(二)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要素

1.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质。

2.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

3.勤。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

4.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等。

5.廉。主要包括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

三、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结合年终总结进行。2017224日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交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并在网上公示。

2.组织参与测评人员以网上测评的方式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考核。

3.汇总测评分数确定测评考核结果。

4.根据测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组织

(一)处级领导班子测评考核

1.职能、教辅单位领导班子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全校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30%+B×7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50%+职能、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3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20%

2.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职能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30%+B×7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职能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40%+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50%

(二)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1.职能、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全校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30%+B×7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50%+职能、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3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20%

2.教学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2.1教学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职能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30%+B×7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职能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25%+职能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5%+本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50%

2.2教学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职能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20%+B×8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职能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20%+职能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5%+本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2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45%

3.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

参与测评人员:校领导、职能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

测评权重及计算公式:

测评分数(100分)=A×30%+B×70%

A=校领导测评平均分;

B=职能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25%+职能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5%+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平均分×10%+本单位职工测评平均分×50%

4.特殊情况说明

外出挂职或借调超过半年的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测评考核,可以挂职或借调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替代学校年度考核结果。平调任现职不足半年的处级领导干部,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提拔任职不足半年的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测评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定为称职。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结果评定

1.处级领导班子测评考核结果评定

1)处级领导班子测评票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档次打分标准:优(95分)、良(82分)、中(67分)、差(50分)。测评票所分四个档次,根据相应分值按测评公式核算后,主要作为计分排队和统计得票率的依据,不作为最终测评考核结果,测评得分在67分以下(含67分)的单位,测评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2)处级领导班子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其中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的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按职能单位、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科研单位四个群体,分别依据测评平均分由高到低按规定的考核档次比例确定,考核档次比例只设优秀、良好比例,由学校党委参考以往学校先进单位评选比例确定。

差档次的评定以测评票综合评价中差档次得票率为依据,根据进一步考核结果由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即在参与测评的群体中(校领导、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任一测评群体的综合评价中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可确定为档次,否则可评定为一般档次。

2.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是在测评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的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后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档次设置与测评考核结果的档次设置一致)。具体为:

1)本单位业绩突出,视绩效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在测评考核确定的档次上上提一档;特别突出或有突破性贡献的,可直接评定为优秀档次。

提档单位数量应控制在被考核单位总数的5%以内,不受年度考核档次比例限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在测评考核确定的档次上下降一档,问题严重的可直接评定为档次:领导班子在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领导班子不团结,缺乏凝聚力,职工队伍不稳定;工作作风差,缺少服务意识,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实绩差,对学校党委决策贯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3)凡不存在上述情形的领导班子,测评考核结果即为年度考核结果。

(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评定

1.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结果评定

1)处级领导干部测评票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测评票各档次打分标准:优(95分)、良(82分)、中(67分)、差(50分)。测评票所分四个档次,根据相应分值按测评公式核算后,主要作为计分排队和统计得票率的依据,不作为最终测评考核结果,测评得分在67分以下(含67分)的干部,测评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2)处级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档次,其中优秀、良好和称职三个档次的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按正副处级别在职能单位、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科研单位四个群体中,分别依据测评平均分由高到低按规定的考核档次比例确定,考核档次只设优秀、良好比例,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两个档次的评定以测评票中有关档次得票率为依据,根据进一步考核结果由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基本称职档次确定的方式是在参与测评的群体中(校领导、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任一测评群体的综合评价中得票率达到20%以上(含20%)并在三分之一以下、或者综合评价中得票率之和超过50%(含50%),经进一步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可确定为基本称职档次,否则可确定为称职档次。

不称职档次确定的方式是在参与测评的群体中(校领导、处级领导干部、本单位职工),任一测评群体的综合评价中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经进一步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可确定为不称职档次,否则可确定为基本称职档次。

2.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是在测评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后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档次设置与测评考核结果的档次设置一致)。具体为:

1)领导干部业绩突出的,视绩效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在测评考核确定的档次上上提一档,特别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直接评定为优秀档次。

提档干部数量应控制在被考核干部总数的5%以内,不受年度考核档次比例限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在测评考核确定的档次上下降一档,问题严重的可直接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思想政治素质存在问题,对上级决策贯彻不力;组织领导能力差,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不足;存在四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失职,造成一定损失;工作实绩差,因主观原因完成年度工作情况不好;存在不廉洁问题;其他方面存在明显问题。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档次的,其主要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结果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班子成员只能评为称职及以下档次。

3)凡不存在上述情形的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结果即为年度考核结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按以下规定确定

1.领导班子成员在考核周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该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直接责任人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

2.本单位或主管领域内发生重大事故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直接责任领导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

3.本单位有关工作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档次,直接责任领导评定为称职及以下档次;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出现明显问题的,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5.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直接责任领导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

6.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混乱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直接责任领导评定为称职及以下档次;

7.按照已有规定列为一票否决的工作被否决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直接责任领导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以及单位与领导干部评选先优的重要依据。

2.参加考核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中。

3.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的,将对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或进行组织调整;连续两年被评为的,主要领导将降职或免职。

4.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将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一年内不能提拔使用;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将进行组织调整。

5.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的组织处理。

6.处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学校党委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领导班子集体反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党委反馈的年度考核结果,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七、考核纪律、监督与申诉

1.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确保结果的客观性;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未经公开的考核信息;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学校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监督,认真受理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处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对考核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调查核实,做出明确答复。

八、考核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及其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长:刘德权

副组长:曲科军

 员:丁立群、付宏刚、王司瑜、荣盘祥、严 明、

陈德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曲科军(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洪滨

员:陈文远 张学成 刘彦辉 王培军

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附件:

1.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测评考核评价标准

2.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测评考核评价标准

3. 测评操作指南

附件1: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测评考核指标及权重

类别

项 目

评价要点

权重

思想政治与领导能力

政治方向与全局观念

政治是否可靠;四种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定;是否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政共同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10%

工作作风与科学管理

班子是否团结;党政一把手是否和睦;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是否能严格执行“中八省九”有关规定;单位是否有凝聚力,整体精神面貌是否健康向上

10%

工作

实绩

年度工作

年度工作任务是否饱满;是否能完成年初工作计划;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30%

具体工作

教学、科研单位:是否能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安排教学工作,是否重视学风教风建设并形成良好风气;教师科研是否有积极性,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和水平是否有所提升;学科建设定位是否准确,学科队伍结构是否合理;现有人才队伍是否稳定,是否能吸引、培养高水平人才

职能、教辅单位:是否能积极推进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能主动开展工作;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机构内部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人员是否能认真履职,服务质量和水平师生是否满意

10%

党建与思政工作

是否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行政领导是否积极参与党建与思政工作,对党员干部是否能从严管理,党组织是否有凝聚力,党员是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组织、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是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把课堂、宣传媒介政治关,是否重视学生思政工作,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学生工作及校园文化活动有序开展

10%

创新及突破

工作是否有创新;对学校发展建设是否有重要贡献;对长期困扰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有所突破

10%

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

是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能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有效处理

10%

廉洁自律

是否依制度办事;是否按程序履职;是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是否清正廉洁

10%

附件2: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测评考核指标及权重

权重

政治态度

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四种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生活作风是否健康向上

10%

大局意识

是否热爱学校;是否能站在全校发展和单位的角度思考问题;是否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不计个人名利;是否谦虚谨慎、注意团队协作

5%

能力水平

是否胜任现岗位工作;是否具备改革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领导大局能力;双肩挑干部在专业领域内是否能起到先锋模范的作用

5%

敬业精神

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工作精神是否饱满;是否敢于管理、不怕得罪人;工作态度是否严谨、不浮夸;是否有旺盛的进取意识,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推诿、不扯皮;专业干部是否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行政工作中

5%

年度工作

年度工作任务是否饱满;是否能完成年初工作计划;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30%

具体工作

教学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是否重视学风教风建设并形成良好风气。

科研工作:是否能有效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单位科研成果稳中有升。

学科工作:是否形成学科建设规划,阶段任务和目标是否明确。

人才工作:是否形成班子后备干部梯队,现有人才队伍是否稳定,是否能吸引、培养高水平人才。

管理工作: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是否有服务意识;是否能严格要求下属,无投诉、违纪情况的发生。

党建与思政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建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是否有创新;是否带头做好师生思政工作,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学生工作及校园文化活动有序开展

20%

创新工作

分管工作是否有开拓创新;是否对学校有贡献;分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有所突破

10%

责任落实

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是否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

制度建设

是否能努力完善分管领域的内部治理;是否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职权运行流程;是否能强化监管,模范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5%

廉洁自律

是否严于律己,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坚决抵制“四风”;是否带头遵守“六项禁令”和高校教师“红七条”

5%

注:根据个人分管工作,对应“具体工作”评价要点,给出该项相应成绩。

 

附件3:

测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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