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责任制
(一)部门工作职责
在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保障和服务职能,在为教学、科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前提下,本着“师生至上 服务第一”的宗旨,为师生、家属区住户创造干净整洁、人文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1、负责江北校区的水、暖、电的保障工作。
2、负责江北校区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垃圾清运工作。
3、负责江北校区组织冬季清冰雪工作。
4、负责江北校区办公楼宇及住宅楼、平房、公共设施的零星维修工作。
5、负责江北校区车库和浴池的管理。
(二)岗位职责
A、总务科长岗位
岗位责任人:李国文 办公地点:呼兰校区办公楼210室 电话:57314858
1、对主管领导负责,主持呼兰总务科全面工作。负责总务科的日常管理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建立和完善总务科相关工作制度计划、规划、并督促执行落实。并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
3、要有坚强政策观念和高度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督促、检查供水、供电、供暖工作,确保其功能正常高效运转。
4、督促落实绿化计划,检查指导房屋的维修工作。
B、供暖岗位(锅炉组)
岗位负责人:张志全 办公地点:呼兰校区锅炉房 电话:57314885
1、协助科长工作,负责锅炉组人员思想、技术、安全教育,全面提高本组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2、组织和带领全组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对供暖设施、上下水管道、水井设备、锅炉运行做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管理好水暖材料,合理使用配件,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正常的科研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做到文明、热情、主动、周到。
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搞好团结。保持室内外卫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5、负责锅炉系统和饮水系统的维修工作。
C、变电组岗位
岗位负责人:周岩 办公地点:呼兰校区办公楼202室 电话:57314880
1、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校区的配电、动力、照明、发电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对配电设备、变压器、配电盘、主线路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修、维护、清扫,保证正常运行,正常供电。同时做好电工及用电的日常管理,并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维修时要严格遵守各项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和绝缘工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高效。
4、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科研和生产,主动下去巡回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证检修质量,符合用电管理规范,节约使用检修材料。
5、制定变电组的工作制度,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变电组的全部设备、备品及工具的管理及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带领全组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维修以及安装工作任务。
6、负责呼兰校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对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并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罚。
7、负责饮用水车间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D、生活服务岗位
岗位负责人:崔凤君 办公地点:呼兰校区办公楼202室 电话:57314880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及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地提升全组人员的思想素养、业务水准和安全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道德操守,努力钻研,勤勉工作,全面提高班组成员业务技能。
2、组织和带领全组人员做好辖区的美化绿化工作,搞好办公区和家属区的绿化花木的栽培和管理。春季要对绿化区进行花木补种。精心管理好树木、花卉,做到适时浇水,施肥,除草,修枝,保持绿带,花圃整齐美观。
3、负责车库和职工浴池的管理、安全和维护工作。
4、负责办公区和家属区的房屋维修工作,安全施工,妥善保管好劳动工具,不得无故损坏或丢失。
5、加强温室的管理,保障校区、家属区的花苗供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服务承诺制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职业操守,严守工作纪律,办事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二)熟悉业务知识,确保服务质量。熟悉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流程,全心全意为职工、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执行工作纪律。不擅自离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工作效率。
(四)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做好沟通,遇事不推诿、不拖延,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文明办公,热情服务。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工作时间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服务对象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诚恳谦和,周到细致。
三、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首位接受以来访、来电或来函方式到本部门办理公务,联系事物,反映情况等事项的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有效办理完结有关事宜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负责人的职责
1、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应按照规定及时给予办理,耐心细致地告知相关事项,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并耐心细致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2、属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但相关工作人员因事暂不在岗位,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事后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遇重要或紧急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并答复服务对象。
(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
1、首问必接。对来电、来人要先听、先问、先记,不准拒接。
2、首问必答。对本岗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准确回答,不得以“我不知道、不归我管”等理由推卸责任,不准推给其他人或部门。
3、首问必帮。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必须负责指导,给予帮助,并提供相关部门的办公地址和电话。
4、礼貌热情接听电话,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接待服务对象,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
四、限时办结制
(一)对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只要是涉及总务科的工作,符合职能功效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化功能化商讨后,应立即就办,或协调办理。
(二)饮用水出现跑漏现象,接到报修后,马上进行处理。
(三)用电出现问题,属于变电所管辖的,值班人员立即处理。
(四)暖气出现问题,接到报修后,锅炉房维修人员立即进行抢修。
(五)房屋出现问题,属于维修范畴,接到报修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视损坏情节,进行及时维修。
(六)其它事项要从实际出发,当日事当日办毕,不能当日完成的,必须作出承诺,限时办结。
五、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制按照“明确责任,提高服务,加强监督,实行问责”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执行。
(二)责任追究范围。凡违反本部门规定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个人和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工作,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受理。管理处长负责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投诉。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服务、聘用人员)发生本制度第二条规定情况的,由管理处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校区管理处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对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责任追究的方式为:诫勉谈话、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对部门责任追究的方式为:责令限期整改、书面检讨、通报批评。部门被追究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同步追责。
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被追究责任的行为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或单位,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结果运用到当年干部、人事年度考核中。
(六)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
1、受到责任追究的部门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调查人员要认真听取被追究对象的陈述和申辩。一般情况下,处理意见形成的书面材料上应有被追责对象本人签字。
2、被追究对象对处理意见有异议或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处或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3、对被追究对象过错行为的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被追究对象有需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化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密切联系群众,科学实践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管理制度,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总体要求
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建立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作风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后勤保障的良性循环提供作风保证。
(三)主要措施
1、强化作风建设
坚持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日常协调督导,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作风建设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落实校区管理处关于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关于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各项实施方案。
(2)领导和监督本部门工作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改进工作作风,并接受监督。
(4)接受投诉,研究和提出本部门违反工作作风有关要求的人员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2、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
加强日常学习教育,把作风建设作为部门制度性、经常性工作,促进干部和职工作风养成。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一次以上。
3、注重落实,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坚持以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不同时期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强化问责,做到常规督查经常化、确保作风建设任务落实。